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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合作社年终盘点:合作·共赢·发展

发表时间:2013-12-31 01:51:41    作者:中农兴业    来源:中国三农资讯网    评论:0    点击次数:20

编者按:2013年,合作社用两个词语形容最为恰当:蓬勃发展,成效显著。一是数量快速增长。截至2013年11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农民合作社达到95.07万家,实有成员7221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7.8%。二是覆盖产业逐步增多。涉及种养、加工和服务业,涵盖粮棉油、肉蛋奶、果蔬茶等主要产品生产,并逐步扩展到农机、植保、民间工艺、旅游休闲农业等多领域。三是能力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专业合作社从简单的技术、信息服务向农资供应、统防统治服务延伸,由产前产中服务向产后的包装、储藏、加工、流通服务拓展。开展内部信用合作的合作社已有近2万家,联合社有5600多家。这些充分显示出“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新型载体。”

日前,河北省无极县袁流村村民袁联营喜滋滋地走进泽康农业合作社领分红,这是他今年的第二次分红。从今年年初把自家的7亩多土地租给合作社,他第一次成为一名“股民”,第一次领分红和土地租金就拿到七八千块,而且,他被告知,那是年初的“预分红”,等到年底合作社还会根据销售效益,进行“再次分红”。闲暇的时候,袁联营也到合作社转转,要是干活,按天拿钱,一天50块,一年下来还能挣个几千元。像袁联营一样,来自周边5个乡镇的3000多“股民”们,用自己的土地、资金、技术换来了旱涝保收的“股东生活”。

2013年,合作社发展,在我们的记忆中充满着惊喜,太多的“第一次”在社员生活中变为平常,众多的“创新”在转变为真金白银,更多的“愿景”在2013年变为现实。

规范增强示范社带动能力

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的重点。它专门强调对示范社建设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助,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就是要求各级各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扶持合力,更集中地支持示范社,建立政策扶持与示范社发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增强示范社的发展能力,带动更多合作社增强自我发展、自我规范、自我进步的内在动力,全面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

日前,工商总局和农业部联合出台了《工商总局、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与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就合作社区域登记和联合社登记等作出规定。与此同时,农业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四有”、“五好”等示范社创建活动,帮助合作社健全规章制度,量身打造章程,发挥“三会”职责作用,完善运行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形成了以全国示范社为龙头、省级示范社为骨干、县市级示范社为基础的示范社建设格局,有力地推动了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升了合作社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目前,全国各级示范社已突破10万家。

创新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3年7月24日,对于合作社来说,是个不能不说的日子: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明确由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银监会、全国供销总社为共同成员,负责农民合作社重大政策调研、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落实扶持政策、制定国家示范社评定监测管理办法等。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是对推进农民合作社工作机制的重大创新,有助于形成支持发展农民合作社的部门合力。12月,在总结各地示范社创建的基础上,联席会议九部门联合出台了《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对国家示范社的评定原则、申报、评定、监测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扶持政策资金助推发展

2013年,国家财政支持合作社的力度也明显加强。

据悉,今年财政部安排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18.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0亿元,支持各地农民合作社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对成员开展服务等。安排9.96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持2425个农民合作社项目。农业部通过与财政部沟通,推动2013年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至6000万元,支持300家国家示范社加强自身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安排2000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安排经费支持合作社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目前共建设基地900个,占项目总数的10%;支持10万家合作社成为科技示范户,安排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占全国科技示范户的5%;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加大对农机合作社购买农机具的支持力度;在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中,主要由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承担示范片的农机作业任务。

与此同时,农业部还会同财政部制定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指导意见,优先安排河北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00个专业合作社,补助建设了3000多座初加工设施;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投资在生猪、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海南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建设等方面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配合财政部研究农田水利设施产权移交和加强运行管护有关问题,拟在部分省(区)开展试点。

直销产销衔接拓宽营销渠道

伴随着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到城市设立门店、车载市场、高端配送、综合展销店等农产品直供直销方式是当下鼓励并给予支持的创新流通方式。在安徽,有城市社区直销店1176个,覆盖1363个社区,影响着390多万人的生活,销售额达21.31亿元;在江苏,“苏合”销售联社覆盖全省,直接带动1440家农民合作社进城,同时“苏合”的QQ群和产品信息库互通市场信息,网上订购产品上千种,网上交易超5亿元;在湖北,350家合作社进驻“楚合商城”,依托3万多家合作社生产的产品,构建了网上展示、购销,网下实体连锁购物超市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截至2013年8月底,试点城市参加农社对接的专业合作社达到1.49万家,建立直销店(点)2.3万个,覆盖社区2.7万个,销售金额达232.3亿元,受益人群7500万人。与此同时,农业部还积极推进农校对接,会同教育部、工信部等在湖南长沙举办了第四届全国农校对接洽谈会,140多家合作社参加,销售额超过480万元,意向签约2500万元。

数说2013

95.07万家

截至2013年11月底,全国依法登记的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农民合作社达到95.07万家,实有成员达7221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7.8%。

10万家

全国各级示范社已突破10万家,开展内部信用合作的合作社已有近2万家,联合社有5600多家,联合会2554家。

1.49万家

截至2013年8月底,参加农社对接试点的专业合作社达到1.49万家,建立直销店(点)2.3万个,覆盖社区2.7万个,销售金额达232.3亿元,受益人群7500万人。

2013

中央一号文件

大力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展农民合作社,切实提高引领带动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安排部分财政投资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引导国家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移交合作社管护,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项目资产管护机制。增加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支持合作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增强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合作社承担的规模。对示范社建设鲜活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给予补助。在信用评定基础上对示范社开展联合授信,有条件的地方予以贷款贴息,规范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完善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把合作社纳入国民经济统计并作为单独纳税主体列入税务登记,做好合作社发票领用等工作。创新适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引导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积极探索合作社联社登记管理办法。抓紧研究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文字统筹:彭丹梅版式设计:刘念数据来源: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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