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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佳勇局长的一封公开信

发表时间:2019-04-11 18:47:54    作者:    来源:中国农民工网    评论:0    点击次数:77

  李佳勇局长,您好!我们是佳木斯市郊区四丰乡花旅游开发区指挥部联合郊区人民政府,四丰乡人民政府,对四丰山水库周边进行整体拆动迁,其中包括四丰乡花园村。把全村村民的住房,养殖用房及部分耕地进行了整体动迁。

  1、居民住宅安置到四丰乡政府后身新建的29栋居民小区《四丰小镇》到现在没有给办房产证;

  2、征收全村30多万平方米的土地,并且答应给村民办理失地养老保险,2012年到现在已经7年过去了,结果也没给村民办理失地养老保险。

  3、在2012年末至2013年初,四丰山旅游开发 区建设项目的拆迁工作汗始实施,在此过程中有兴建养殖小区一项,把在拆迁范围内的养殖户迁移到养殖小区继续发展养殖,我们就积极地响应号召,把《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了。政府还承诺在201 3年9月份养殖小区建成入户。可我们一等就是六年,等来的不是养殖小区的建成,而是政府的失信、违诺行为。告诉我们养殖小区不建了,把养殖基地已经卖给市供销联社。改成货币补偿,至今仍没有结果。给村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政府把违建的三户村民(王明林、潘宝山、王洪军)给予了货币补偿解决。却不管我们正常动迁的十二户养殖户。政府签了合同等于废纸一张,政府不执行合同是老赖还是无赖呢?我们多次到乡、区、市政府信访局至今未果。我们十二户养殖户的补偿为什么到现在不给解决,这究竟差在哪?问题出在哪?

  请您关注我们被坑害的农民的疾苦!坑害我们的恰恰是政府不执行合同的个别官员。请依法依规查处,谢谢您能关注民生。

花园村村民敬上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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