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汝州市委陈天富书记:
您好!我叫刘小彩,女,汉族,生于1976年5月25日,住汝州市纸坊镇4组,身份证号:410482197605256725,联系电话:18239721900,先将汝州市纸坊镇石庄村村民朱老五、石桥村村民李东峰二人,非法霸占集体土地,建设违法建筑一事,如实的向您反映一下,望您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和查处。
朱老五系汝州市纸坊镇石庄村4组村民,2018年4月分左右,朱老五在伟经政府有关部门及群众们同意和知道的情况下,非法霸占我村集体土地两处,两处土地面积均为0.25亩,占地面积共计0.5亩,位于汝州市纸坊镇石庄村西边洛界公路路北,两宗土地东西相邻,现已建成违法建筑两处三层,地下室一层,地上两层,两处建筑面积约1000余平方米。
李东峰系汝州市纸坊镇石桥村村民,2018年3月份左右,李东峰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及群众们同意和知道的情况下,非法霸占汝州市纸坊镇石桥村集体土地三处,三处土地面积均为0.3亩,三宗土地占地面积近1亩左右,位于汝州市纸坊镇石桥村西边洛界公路路北,三宗土地东西相邻,现在已建成违法建筑三层,三处违建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现在仍在施工。
以上事件发生后,我们无数次的向汝州市纸坊镇政府反映此事,但主管领导马书豪、土地所所长郭志高等人,拒不履行应尽的法定职责,不仅没有对朱老五、李东峰违法占地建设违法建筑的行为进行有力的查处,反而充当朱老五、李东峰的保护伞,对二人的不法行为熟视无睹,置之不理,予以包庇和纵容,存在收受他人好处的嫌疑,以至于事件至今没有得到解决,违法建筑仍屹立在集体土地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朱老五、李东峰二人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和群众知道和同意的情况下,非法霸占集体土地,建设违法建筑,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大大的助长私搭乱建之风,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触犯《土地法》等法律法规。为了打击二人的不法行为,故据此予以举报,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此事予以关注查处,要求依法拆除其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退还集体土地,并依法追究汝州市纸坊镇政府相关领导渎职不作为的行政责任,以此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如我们的举报得不到足够的重视和妥善的解决,我们将继续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此事,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此致
汝州市委陈天富书记
举报人:刘小彩
2019年1月26日